院感科 · 迎检合规资料全集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

检查主体: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疾控机构、卫生健康监督所

全院预检分诊、隔离安置、疫情报告、聚集性病例与终末消毒归口管理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册共 16 份资料,按制度 / 规程 / 预案 / 记录 / 专项分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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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制度流程预案记录专项

A 管理制度类

(3 份)
A37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管理制度(总则与职责)

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落实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相关工作,明确全院职责分工与记录可追溯要求,结合本机构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下列文件制定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;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;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。涉及限值与频次的,以现行标准原文、产品说明书与属地监管要求为准。

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,由院感科归口,协同部门为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

第二章 职责

第四条 院感科负责制度起草、口径统一、督导组织、资料归档与跨部门协调,不代替执行部门完成现场作业。

第五条 各协同部门按职责落实本部门环节,指定联系人并保留本部门原始记录;执行人逐项签字,复核人核对完整性。

第三章 管理要求

第六条 预检分诊按本机构现行制度设置点位与动线,院感科会同门急诊定期核查并留书面记录。

第七条 疫情报告实行填报、审核、网络直报分岗,卡片与回执按日期归档,报告时限按法定要求与本机构现行制度执行。

第八条 隔离安置按 WS/T 311—2023 与本院条件组织,条件不足时的替代方案由授权负责人批准并注明期限。

第四章 记录与复核

第九条 本职责域下列记录须逐项填写: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、终末消毒执行记录表、报告漏报迟报核对表。

第十条 记录写明执行人、复核人与日期;涂改按本机构规定更正并留痕,保存期限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院感科组织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;修订时留版本号、生效日与旧版归档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A38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专项管理要求

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第一章 专项要求

第一条 本制度为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的专项管理要求,与总则与职责制度配套执行,适用于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。

第二章 执行要点

第二条 终末消毒按 GB 19193—2025 组织,记录覆盖对象、范围、方法、执行人、复核人与可追溯环节(7.1.4)。

第三条 按 GB 19193—2025 9.1 口径,核酸检测不用于消毒后存活判断;消毒效果评价另按现行标准与本机构现行制度执行。

第四条 按 4.3、5.1.3、5.2.6 口径避免过度消毒、不全面无差别消毒、原则上不用化学因子对室内空气做预防性消毒。

第三章 异常与复核

第五条 发现与本制度要求不一致的情形,保留原始记录并按本机构现行流程登记、复核与整改。

第六条 整改项写明责任部门、完成时限与复核结论,未闭环项按本机构现行制度升级。

第四章 附则

第七条 本制度与上位标准不一致时,以现行标准原文与属地监管要求为准,并及时换版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A39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岗位分工与协同考核制度

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第一章 分工

第一条 院感科为本职责域牵头部门,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为协同部门,各自保留本部门原始记录。

第二条 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口径、组织督导、汇总资料与对外答复;协同部门负责本部门执行、自查与整改。

第二章 检查要点对应的责任

第三条 针对「预检分诊点位、动线与人员配置按什么制度执行,谁来督导」,由院感科组织核对,相关协同部门提供本部门原始记录。

第四条 针对「法定传染病报告由谁填、谁审核、谁网络直报,回执在哪」,由院感科组织核对,相关协同部门提供本部门原始记录。

第五条 针对「隔离安置条件不足时的替代方案由谁批准」,由院感科组织核对,相关协同部门提供本部门原始记录。

第三章 考核与复核

第六条 考核结果按部门分列,问题按编号闭环;共性问题从制度、流程、设施与培训层面分析。

第七条 本制度由院感科会同协同部门每年复核一次,换版留版本记录。

环节牵头协同应留记录复核人
预检分诊与动线核查流程
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审核与直报流程
隔离安置与转科交接流程
终末消毒组织与记录流程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
B 标准操作规程类

(4 份)
B49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预检分诊与动线核查流程

标准操作规程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
一、适用范围与岗位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本规程对应「预检分诊与动线核查流程」,执行岗位按本机构岗位职责表,复核由牵头部门组织。

二、操作前

核对依据文件、物资、表单版本与上一环节记录是否齐备;发现资料过期、物资缺失或版本不符,先补齐再开始。

三、操作步骤
  1. 核对点位设置、标识、人员配置与防护物资。
  2. 现场观察患者动线、陪同人员管理与异常分流路径。
  3. 逐项记录问题与整改时限,反馈门急诊负责人。
  4. 复查并留存前后对照,纳入季度督导汇总。
四、操作后

执行人签字,复核人核对记录完整性与异常项;异常项单独编号并进入整改台账。

五、关联记录

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B50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审核与直报流程

标准操作规程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一、适用范围与岗位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本规程对应「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审核与直报流程」,执行岗位按本机构岗位职责表,复核由牵头部门组织。

二、操作前

核对依据文件、物资、表单版本与上一环节记录是否齐备;发现资料过期、物资缺失或版本不符,先补齐再开始。

三、操作步骤
  1. 临床医师按法定要求填写报告卡并签名。
  2. 指定审核岗核对诊断、日期与必填项。
  3. 网络直报后保存回执或系统记录,与纸质卡对应。
  4. 按月核对漏报与迟报,差异逐例说明。
四、操作后

执行人签字,复核人核对记录完整性与异常项;异常项单独编号并进入整改台账。

五、关联记录

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B51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隔离安置与转科交接流程

标准操作规程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一、适用范围与岗位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本规程对应「隔离安置与转科交接流程」,执行岗位按本机构岗位职责表,复核由牵头部门组织。

二、操作前

核对依据文件、物资、表单版本与上一环节记录是否齐备;发现资料过期、物资缺失或版本不符,先补齐再开始。

三、操作步骤
  1. 按现行标准与本院条件确定安置方式与标识。
  2. 核对人员防护、物品专用与动线限制。
  3. 转科或转运时随附隔离状态与已落实措施。
  4. 解除时按书面判定口径留结论与依据。
四、操作后

执行人签字,复核人核对记录完整性与异常项;异常项单独编号并进入整改台账。

五、关联记录

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B52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终末消毒组织与记录流程

标准操作规程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一、适用范围与岗位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本规程对应「终末消毒组织与记录流程」,执行岗位按本机构岗位职责表,复核由牵头部门组织。

二、操作前

核对依据文件、物资、表单版本与上一环节记录是否齐备;发现资料过期、物资缺失或版本不符,先补齐再开始。

三、操作步骤
  1. 明确消毒对象、范围、方法与执行人。
  2. 按现行标准组织作业,逐环节记录并留复核。
  3. 效果评价按现行标准与本机构制度执行,不用核酸检测判断消毒后存活。
  4. 资料归档并可按日期、区域与执行人追溯。
四、操作后

执行人签字,复核人核对记录完整性与异常项;异常项单独编号并进入整改台账。

五、关联记录

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
C 应急处置预案类

(2 份)
C25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聚集性病例或疑似院内传播处置预案

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
一、触发情形

门急诊或病区出现同类病例聚集,或接到疾控部门协查通知。

二、报告链

发现人 → 院感科 → 相关协同部门 → 分管领导;报告时限与方式按本机构现行制度执行,涉及法定报告的另按法定要求办理。

三、处置要点
  1. 登记线索并保留原始登记与报告卡,暂不改判定口径。
  2. 核对分诊动线、隔离措施与报告链执行情况。
  3. 会同疾控与相关部门按现行要求开展核查。
  4. 落实临时措施与加密核查,形成阶段报告与结案记录。
  5. 保护现场与原始记录,未复核前不改动已填写内容。
四、记录与复盘

使用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留痕;处置结束后形成复盘记录,写明原因、系统改进项、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限。

五、演练

按本机构现行制度组织本职责域演练,形成演练记录与改进项闭环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C26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疫情报告系统中断或报告卡异常预案

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一、触发情形

网络直报中断、系统故障或报告卡信息缺失影响法定报告。

二、报告链

发现人 → 院感科 → 相关协同部门 → 分管领导;报告时限与方式按本机构现行制度执行,涉及法定报告的另按法定要求办理。

三、处置要点
  1. 启用备用报告路径并按法定时限完成,登记启用时间。
  2. 恢复后逐条补录并核对,标注补录标识。
  3. 对异常卡片逐例复核并保留更正说明。
  4. 形成事件记录与流程改进项。
  5. 保护现场与原始记录,未复核前不改动已填写内容。
四、记录与复盘

使用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留痕;处置结束后形成复盘记录,写明原因、系统改进项、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限。

五、演练

按本机构现行制度组织本职责域演练,形成演练记录与改进项闭环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
D 记录表单类

(5 份)
D61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

记录表单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或差异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
填写说明:核查日、点位、人员配置、标识与物资、动线情况、问题编号、核查人均须填写;不适用项写明原因,不留空白;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原始记录不得覆盖式修改。

核查日点位人员配置标识与物资动线情况问题编号核查人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D62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

记录表单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或差异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
填写说明:填报日、科室、诊断名称、填报人、审核人、直报时间、回执编号均须填写;不适用项写明原因,不留空白;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原始记录不得覆盖式修改。

填报日科室诊断名称填报人审核人直报时间回执编号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D63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

记录表单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或差异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
填写说明:起始日、科室、安置方式、批准人、措施清单、解除依据、解除日期均须填写;不适用项写明原因,不留空白;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原始记录不得覆盖式修改。

起始日科室安置方式批准人措施清单解除依据解除日期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D64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终末消毒执行记录表

记录表单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或差异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
填写说明:日期、区域、消毒对象、方法、执行人、复核人、效果评价方式均须填写;不适用项写明原因,不留空白;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原始记录不得覆盖式修改。

日期区域消毒对象方法执行人复核人效果评价方式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D65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报告漏报迟报核对表

记录表单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或差异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
填写说明:核对月、科室、应报例数、实报例数、差异原因、补正情况、复核人均须填写;不适用项写明原因,不留空白;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原始记录不得覆盖式修改。

核对月科室应报例数实报例数差异原因补正情况复核人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
F 迎检专项资料类

(2 份)
F25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防治专项迎检问答卡

迎检专项资料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
检查主体: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疾控机构、卫生健康监督所 | 职责域: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(全院预检分诊、隔离安置、疫情报告、聚集性病例与终末消毒归口管理)

问答卡
  1. 检查方会问:问:某张报告卡能否对应到直报回执?
    应出示: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分诊核查记录。
    由谁提供:院感科会同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
    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。
  2. 检查方会问:问:预检分诊动线谁核查?
    应出示:分诊核查记录、终末消毒执行记录。
    由谁提供:院感科会同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
    依据: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。
  3. 检查方会问:问:终末消毒记录含哪些环节?
    应出示:终末消毒执行记录、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。
    由谁提供:院感科会同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
    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。
本职责域资料清单

A37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管理制度(总则与职责)、A38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专项管理要求、A39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岗位分工与协同考核制度、B49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预检分诊与动线核查流程、B50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审核与直报流程、B51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隔离安置与转科交接流程、B52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终末消毒组织与记录流程、C25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聚集性病例或疑似院内传播处置预案、C26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疫情报告系统中断或报告卡异常预案、D61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D62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D63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、D64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终末消毒执行记录表、D65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报告漏报迟报核对表。

常见不符合项

常见不符合项:纸质卡与系统回执对不上、动线核查只有首次记录、终末消毒无复核人。

依据标注与核对时点

依据标注规则:写有标准号与条号的,可回标准原文核对;标注「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」或「本机构现行制度」的,按本机构与属地现行版本填写。本单元资料为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;涉及限值与频次的,以现行标准原文、产品说明书与属地监管要求为准。

标准号核对时点 2026-11-05:国卫通〔2023〕7号(WS/T 311—2023、312—2023、826—2023,2024-02-01 施行,311/312—2009 废止);国卫通〔2025〕9号(WS/T 368/508/512/524/840/848/853/854/855/856/857/859/860/861/862/863—2025,2026-02-01 施行,368—2012 与 508/512/524—2016 废止);WS/T 313—2019、WS 310.1/.2/.3—2016、WS/T 367—2012、GB 15982—2012、GB 19193—2025。条号未逐条复核的,均标注「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」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F26

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消毒评价口径核对卡

迎检专项资料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
依据
  • 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
  • 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  • 本机构传染病报告与预检分诊制度(按本机构现行版本填写)

适用范围:全院 · 门急诊、病区与感染性疾病科 | 牵头:院感科 | 协同: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

本件主要依据: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
检查主体: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疾控机构、卫生健康监督所 | 职责域: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(全院预检分诊、隔离安置、疫情报告、聚集性病例与终末消毒归口管理)

问答卡
  1. 检查方会问:问:消毒后存活判断用什么方法?
    应出示:GB 19193—2025 9.1 与本院评价制度、5.2.6 与本机构制度。
    由谁提供:院感科会同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
    依据:GB 19193—2025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2026-11-01 实施,4.3/5.1.3/5.1.4/5.2.6/7.1.4/9.1 已核)。
  2. 检查方会问:问:室内空气是否做常规化学预防性消毒?
    应出示:5.2.6 与本机构制度、5.1.4 与属地现行要求。
    由谁提供:院感科会同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
    依据:WS/T 311—2023《医院隔离技术标准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。
  3. 检查方会问:问:流行期物表频次依据是哪条?
    应出示:5.1.4 与属地现行要求、GB 19193—2025 9.1 与本院评价制度。
    由谁提供:院感科会同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急诊、检验科、信息科、后勤。
    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文号与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。
本职责域资料清单

A37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管理制度(总则与职责)、A38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专项管理要求、A39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岗位分工与协同考核制度、B49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预检分诊与动线核查流程、B50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审核与直报流程、B51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隔离安置与转科交接流程、B52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终末消毒组织与记录流程、C25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聚集性病例或疑似院内传播处置预案、C26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疫情报告系统中断或报告卡异常预案、D61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预检分诊点位与动线核查表、D62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与回执表、D63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隔离安置与解除记录表、D64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终末消毒执行记录表、D65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报告漏报迟报核对表、F25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 · 传染病防治专项迎检问答卡。

常见不符合项

常见不符合项:把核酸检测结果写成消毒合格依据,或把流行期做法写成全年常规。

依据标注与核对时点

依据标注规则:写有标准号与条号的,可回标准原文核对;标注「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」或「本机构现行制度」的,按本机构与属地现行版本填写。本单元资料为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;涉及限值与频次的,以现行标准原文、产品说明书与属地监管要求为准。

标准号核对时点 2026-11-05:国卫通〔2023〕7号(WS/T 311—2023、312—2023、826—2023,2024-02-01 施行,311/312—2009 废止);国卫通〔2025〕9号(WS/T 368/508/512/524/840/848/853/854/855/856/857/859/860/861/862/863—2025,2026-02-01 施行,368—2012 与 508/512/524—2016 废止);WS/T 313—2019、WS 310.1/.2/.3—2016、WS/T 367—2012、GB 15982—2012、GB 19193—2025。条号未逐条复核的,均标注「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」。

机构名称:____________ 适用部门:____________ 编制人:____________ 审核人: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:____________ 版本号:____________
依据标注规则:写有标准号与条号的,可回标准原文核对;标注「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」或「本机构现行制度」的,按本机构与属地现行版本填写。本单元资料为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;涉及限值与频次的,以现行标准原文、产品说明书与属地监管要求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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