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查主体:疾控、卫生监督、院感科
预检分诊、隔离、报告、终末消毒
本册共 8 份资料,按制度 / 规程 / 预案 / 记录 / 专项分列
第一条 为规范口腔科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相关管理,落实记录可追溯与责任到岗,结合本机构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下列文件制定:GB 19193—2025 5.1.3(不全面无差别消毒);GB 19193—2025 5.1.4(流行期物表每天 1~2 次);GB 19193—2025 7.1.4(四环节可追溯);《传染病防治法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。涉及限值与频次的,以现行标准原文、产品说明书与属地监管要求为准。
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口腔诊所 · 综合医院口腔科 · 口腔专科医院。
第四条 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制度宣贯、资源配置与年度复核。
第五条 质控员负责日常核查、记录收集与问题登记;执行人按本制度逐项落实并签字。
第六条 预检分诊询问并记录流行病学史、症状与体温,异常按本机构路径转诊。
第七条 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诊疗安排、器械与物表处置按现行制度执行,避免过度消毒。
第八条 流行期物表消毒按 5.1.4 的频次执行并留记录。
第九条 疑似与水路有关的聚集性病例,按 WS/T 842—2024 5.4.1.3 才启动水路检测。
第十条 下列记录须逐项填写,由执行人与复核人签字:预检分诊登记表、传染病相关诊疗处置记录、流行期物表消毒记录、疑似聚集性病例报告与处置记录。
第十一条 记录写明执行人、复核人与日期;涂改按本机构规定更正并留痕,保存期限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。
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科室负责人组织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;修订时留版本号、生效日与旧版归档。
适用范围:口腔诊所 · 综合医院口腔科 · 口腔专科医院 | 执行岗位:按本机构岗位职责表 | 复核:科室质控员
核对依据文件、物资与记录表是否齐备;发现证件过期、物资缺失或记录表版本不符,先补齐再开工。
执行人签字,复核人核对记录完整性与异常项;异常项单独编号并进入整改台账。
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启动:预检分诊怎么问、怎么记;传染病相关诊疗安排与用后处置怎么做;或监测结果异常、物资失效、设备故障、疑似聚集性事件。
发现人 → 科室负责人 → 院感科/相应职能部门 → 分管领导;报告时限与方式按本机构现行制度执行,涉及法定报告的另按法定要求办理。
使用预检分诊登记表、传染病相关诊疗处置记录留痕;处置结束后形成复盘记录,写明原因、改进项、责任人与完成时限。
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方向演练,形成演练记录与改进项闭环。
适用范围:口腔诊所 · 综合医院口腔科 · 口腔专科医院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依据:GB 19193—2025 5.1.3(不全面无差别消毒)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| 日期 | 对象/项目 | 执行要点 | 结果 | 执行人 | 复核人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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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:口腔诊所 · 综合医院口腔科 · 口腔专科医院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依据:GB 19193—2025 5.1.4(流行期物表每天 1~2 次)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| 日期 | 对象/项目 | 执行要点 | 结果 | 执行人 | 复核人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适用范围:口腔诊所 · 综合医院口腔科 · 口腔专科医院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依据:GB 19193—2025 7.1.4(四环节可追溯)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| 日期 | 对象/项目 | 执行要点 | 结果 | 执行人 | 复核人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适用范围:口腔诊所 · 综合医院口腔科 · 口腔专科医院。按本机构现行制度逐项填写,异常在备注栏编号并转入整改台账。
依据:《传染病防治法》(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)
保存:按本机构档案制度执行,电子记录定期备份。
| 日期 | 对象/项目 | 执行要点 | 结果 | 执行人 | 复核人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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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主体:疾控、卫生监督、院感科 | 检查方向: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(预检分诊、隔离、报告、终末消毒)
A04 口腔科 ·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管理制度、B04 口腔科 ·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标准操作规程、C04 口腔科 · 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应急处置预案、D12 口腔科 · 预检分诊登记表、D13 口腔科 · 传染病相关诊疗处置记录、D14 口腔科 · 流行期物表消毒记录、D15 口腔科 · 疑似聚集性病例报告与处置记录。
依据标注规则:写有标准号与条号的,可回标准原文核对;标注「条号按现行版本核对」或「本机构现行制度」的,按本机构与属地现行版本填写。本单元资料为自制整理件,非标准强制值;涉及限值与频次的,以现行标准原文、产品说明书与属地监管要求为准。